百姓生活网正版星力新平台 2023-02-16 10:08:24 编辑: 禹艳
●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公益宣传
什么是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呢?
“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”是指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,擅自销售、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接收“小锅盖”,我们叫它“非法小黑锅”。非法销售、安装和使用均属违法行为,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且非法使用它,还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啊!
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存在以下隐患:
一、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。非法安装的“小耳朵”,一般都安装在房屋高处或楼体及阳台外墙,极易坠落,砸到下面经过的人或动物,危害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二、非法安装的“小耳朵”极易锈蚀,影响建筑美观和造成环境污染。
三、影响无线信号,对正常无线通讯、网络信号等也会产生干扰。
四、易引发雷电事故。非法安装的“小耳朵”大多在高处,在雷电天气时通过电磁场易产生瞬间强电流,烧毁家电,甚至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。
五、非法安装的“小耳朵”,可以接收到含有迷信、反动、分裂、暴力、低俗等非法节目内容的,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危害隐患极大。根据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:未经许可,擅自销售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,均属违法行为。擅自销售的,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,并可处罚款;擅自安装、使用的,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,对个人可并处五百至五千元罚款,对单位可并处一千至五万元罚款。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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